一、修订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配合国家整体外交战略,推动我市与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文交流合作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服务我市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对现行《南宁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南府规〔2018〕5号)进行修订,确保有序衔接,奖学金的使用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参考文件
《南宁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南宁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南宁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等一批我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全市教育国际化、加强与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教育合作的文件。
三、修订内容
(一)扩充奖学金种类,扩大奖学金覆盖面。
将奖学金类别扩充为高校类全额奖学金、高中类全额奖学金、专业培训类奖学金以及汉语学习奖学金四大类,可申请奖学金人员为国际友城学生、公务员及专业人员,参与学校为在(驻)邕高校、高中。
(二)调整《办法》中有关概念和要求的表述。
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学金类别扩充,对原《办法》中限于 “学生”修改为“人员”,增加明确奖学金申请条件中“申请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作学历或学位要求;申请奖学金的人员,均应获所属城德甲联赛下注或外事主管部门的来函推荐。”等概念和要求作出调整。
(三)优化奖学金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程序。
在原《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学校以及各参与方在奖学金项目里的职责,强化对留学生的管理要求,调整并优化奖学金的各项操作程序,更利于理解和执行。
(四)规范职能部门名称。
根据机构改革结果将《办法》中的“南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变更为“南宁市外事办公室”。
四、奖学金的名额
奖学金根据增设类别,调整名额分配。每年不超过20个高校类全额奖学金新生名额、不超过15个高中类全额奖学金新生名额以及不超过20个专业培训类奖学金新生名额,汉语学习奖学金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相关文件:
德甲联赛下注关于印发南宁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